聽著自己毫不猶豫的評斷他人的所作所為,
才驚覺自己有多麼討厭那樣的自己,討厭也是那樣所作所為的自己。
雖然明知不對,卻還是放任自己任意妄為。


有人說,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,所以不能沒有誰對誰錯。
但是如果遊戲規則一開始就沒有說清楚講明白,是不是就可以在最後翻臉不認帳?
如果兩份遊戲規則根本就不屬於同一種遊戲,那還會是一樣的玩法嗎?
如果遊戲根本就不在同一個起跑點上,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淘汰出局?



如果大家都在游樂場裡,何不只是have fun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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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彪◎小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